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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做好多焦点人工晶状体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

  
2021-05-10 16:27:57  阅读:95442

5月10日讯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多焦点人工晶状体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豫医保办函〔2021〕10号),为确保2021年6月1日全省医疗机构按时执行广东等省市联盟地区多焦点人工晶状体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选产品增补挂网

  我中心已开辟绿色通道,将中选产品在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完成增补挂网,各中选生产企业需于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产品信息的维护,登录路径: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耗材试剂招标系统-企业产品维护-已添加产品。

  二、网上维护配送关系

   (一)各中选企业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交易平台—耗材交易系统”,点击“维护配送关系”模块,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建立网上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

   (二)维护配送关系时间:2021年5月15日—2021年5月20日。

  三、网上签订购销合同

   (一)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耗材交易系统,点击“合同管理”模块,查看及确认合同内容,签订三方电子交易合同。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

   (二)签订购销合同时间:2021年5月15日—2021年5月25日。

  四、中选产品价格调整和执行

  2021年5月20日,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将统一调整中选产品价格;6月1日起,全省医疗机构执行中选结果,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及时按照中选价格进行采购。

  五、非中选产品挂网和价格调整

  报名参加本次广东等省市联盟地区带量采购的多焦点人工晶状体非中选产品,相关企业应于2021年5月15日-5月20日期间如实申报非中选产品信息,逾期未申报的非中选产品,未挂网的在采购周期内不再增补挂网,已挂网的在采购周期内暂停挂网交易。

  申报方式:将非中选产品信息申报表(格式见附件2)EXCEL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hnhczbcg@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申报企业名称。

  附件1: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维护配送关系及签订购销合同操作手册.rar

  附件2多焦点人工晶体非中选产品信息表.xls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5月8日